一、合同金额<200万的横向项目签订及校内立项流程:
1、项目负责人与甲方单位洽谈项目,订立合同文本,每一份合同文本均需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不可使用随心签/电子签/签名章);
2、合同文本(至少一式四份)需报学院审核,其中一份合同文本及附件由科研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如合同涉及保密/廉政/安全生产等内容,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密协议/廉洁廉政协议/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等)除科研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外,还需报学院党委审核,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章(对外合同不可使用随心签/电子签章);
3、项目负责人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选择新增横项项目,正确填报项目信息后提交,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提交科研院审核;
请注意:
“盖章合同附件”务必上传学院签字盖章合同扫描件(pdf格式)
手机号必填,用于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电话沟通合同条款
4、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在线审核合同条款,如有问题填写意见后退回修改或电话沟通条款。项目负责人可在立项登记经院系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查询系统状态:
如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请项目负责人携带所有纸质合同文本及附件,前往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审核与盖章,请务必保证上传系统审核合同及附件与现场盖章材料一致;
如审核状态为“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意见或电话沟通意见,修订条款或补充材料,重新上传“盖章合同附件”,提交立项登记,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提交科研院审核;
5、合同文本及附件经由双方单位签字盖章之后,项目负责人需交还学院签字盖章的一份合同文本及附件至项目管理中心归档留存(请注意:合同归档后方可进行经费入账申请)。
二、合同金额>=200万的横向项目立项流程:
1、项目负责人与甲方单位洽谈项目,订立合同文本,每一份合同文本均需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不可使用随心签/电子签/签名章);
2、项目负责人提交合同至东南大学法制办(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9楼)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
3、项目负责人根据法律意见书要求,逐条修改合同文本后,提交合同文本(至少一式四份)至学院审核,其中一份合同文本及附件由科研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如合同涉及保密/廉政/安全生产等内容,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密协议/廉洁廉政协议/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等)除科研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外,还需报学院党委审核,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章(对外合同不可使用随心签/电子签章);
4、项目负责人登录东南大学信息门户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选择新增横项项目,正确填报项目信息后提交,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提交科研院审核;
请注意:
“盖章合同附件”务必上传:学院签字盖章合同扫描件(pdf格式)
“法律意见书”务必上传:法律意见书扫描件(待修改立项登记模版)
“手机号”必填,用于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电话沟通合同条款
5、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在线审核合同条款,如有问题填写意见后退回修改或电话沟通条款。项目负责人可在提交立项登记、院系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查询系统状态:
如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请项目负责人携带所有纸质合同文本及附件,前往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审核与盖章,请务必保证上传系统审核合同及附件与现场盖章材料一致;
如审核状态为“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意见或电话沟通意见,修订条款或补充材料,重新上传“盖章合同附件”,提交立项登记,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提交科研院审核;
6、合同文本及附件经由双方单位签字盖章之后,项目负责人需交还学院签字盖章的一份合同文本及附件至项目管理中心归档留存(请注意:合同归档后方可进行经费入账申请)。
注:
1、所有民口横向科研合同应按此流程办理;
2、如有未竟事宜或其他风险条款,项目负责人须在合同上签署与该风险事宜相关的承诺,由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并存档;特殊情况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报告,经院务会讨论处理;
3、以上流程未竟事宜,请联系83792864/52091217。
项目管理中心办公信息(正常工作日):
周一、周三、周四:九龙湖校区本科教学楼一号楼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科研院4号或5号窗口
周二、周五: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08办公室